一、报告厅申请流程
填写《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》→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→图书馆513办公室批准、登记→落实使用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只供有关全校性的重大教学活动、学术讲座、开会使用。
2.报告厅里面原则上不建议挂横幅,确实需要挂时,尽量做好保护措施,避免对背景墙造成不可修复的影响。
3.使用报告厅时,严禁使用部门私自操作空调、功放、音响等设备,如因私自操作造成的损坏由申请部门承担。
4.参会人员一律从图书馆通过正门入口闸机进入、出口闸机离开,可以通过刷校园卡、工作证、身份码或者刷脸等方式通过闸机。
5.报告厅只可提前一周向图书馆提出申请。
6.晚上及周末不安排预约及使用。
7.每天工作时间到图书馆513办公室提交“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书”,并办理申请手续。
8.如有时间变动,请提前电话告知。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8472。